不予支付薪水,只发放350元的培训生活补助,已在5月5日发放,这样的情况呢?
各位律师:
但是用人单位一直强调我的试用期是5月2日至6月2日,前期一个半月都为培训期,不予支付薪水,只发放350元的培训生活补助,已在5月5日发放。这样的情况呢?
有权利要求按约定金额发放工资,两倍的赔偿应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注意保留相应证据,必要时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各位律师:
但是用人单位一直强调我的试用期是5月2日至6月2日,前期一个半月都为培训期,不予支付薪水,只发放350元的培训生活补助,已在5月5日发放。这样的情况呢?
有权利要求按约定金额发放工资,两倍的赔偿应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注意保留相应证据,必要时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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