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作这样的赔偿吗,老板做法是否合法?
各位律师:
我想问一下,我毕业后在一家单位工作了一年半,但是由于我的手续一直没有办好,至今没有签合同。去年12月老板安排我出去培训,培训后的工作证在公司,不给员工的。现在因个人原因提前了一个月辞职,但是,老板要求我扣除当时出去培训的费用,然后把剩余的工资结算给我。
我需要作这样的赔偿吗?
老板做法是否合法?
不需要
各位律师:
我想问一下,我毕业后在一家单位工作了一年半,但是由于我的手续一直没有办好,至今没有签合同。去年12月老板安排我出去培训,培训后的工作证在公司,不给员工的。现在因个人原因提前了一个月辞职,但是,老板要求我扣除当时出去培训的费用,然后把剩余的工资结算给我。
我需要作这样的赔偿吗?
老板做法是否合法?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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