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04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99年的工资拖到08年,这能算时效过了吗,现在找有关部门解决可以吗?

企业04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99年的工资拖到08年,这能算时效过了吗,现在找有关部门解决可以吗?,第1张

各位律师:
我爱人01年与企业签定3年劳务输出合同的,当时企业不景气强制采取的一种措施。3年中他自己身体不好一直没有工作,向企业提出申请缓交或用企业拖欠的工资补交养老保险,04年正在协商中,我们到处凑钱,去单位交钱时,工作人员说不用交了,顺手给了我们一张企业与我爱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养老保险也停了,要企业拖欠的工资也不给。我们准备仲裁,但领导让我们撤诉说给解决可一直也没给解决,不久我得了癌症我没精力了,08年4月,单位把拖欠的工资补发了,我现在应到那里说理呢?我不相信没有说理的地方,有的人说时效过了,我要问,企业04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99年的工资拖到08年这能算时效过了吗?现在找有关部门解决可以吗? 
说实效过了,可工资一直拖到08年才给,这算怎么回事,那还有没有说理的地方呢,求求有谁能给我出个好办法 再次谢谢  
通过仲裁就是要撤消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按劳务输出合同给予安排工作。

位律师回复

下面为大家解答2017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这个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企业04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99年的工资拖到08年,这能算时效过了吗,现在找有关部门解决可以吗?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