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发的工资也未补,请问是否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和补发少发工资?
各位律师:
我有一位朋友,在一家私营厂工作三年了,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发放厂证,入厂时也未填入职表单,上班时间为26天制,其公司说加班没有加班费,上个月公司要求其加班20个小时,公司也不给调休,该朋友自行休假,却遭到公司扣缺勤。后我朋友自行离开公司6天左右,但公司又要他回厂,并且答应他把前面的少发的补给他,并且给他加薪,但是发工资时不但未加工资,少发的工资也未补,请问是否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和补发少发工资?
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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