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习语起源58-赢得踢马刺

英语习语起源58-赢得踢马刺,第1张

英语习语起源58-赢得踢马刺,第2张

《三国演义》里有这样一个故事︰曹操手下夏候惇有一天向他推荐一名勇士叫做典韦,曹操叫典韦表演武艺,典韦就拿两枝重八十斤的铁戟上马,运使如飞;给狂风吹得岌岌欲倒的大旗,几个军士都挟持不定,典韦一手就把旗杆扶正了.曹操大喜,以「骏马雕鞍赐之」。要是西方,典韦赢得的不会是马鞍,而会是踢马刺(spurs)。

  在中世纪西欧骑士制度盛行期间,习武的人首先可以做见习骑士(page),然后做骑士随从(squire),到立了功,就会获君主封为骑士(knight),君主册封时会赐他一副镀金踢马刺.所以,win one's spurs(赢得踢马刺)就是「受勋」,现在往往引伸为「初次立功」、「获得名声」的意思,例如︰

   As a politician, he has yet to win his spurs.
  他在政坛上还未有出色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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