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4月的工资是否可以不予发放,劳动法有没有相关规定?
各位律师:
我刚才咨询的问题可能说的不太清楚,我再详细说一下,我遇到这个情况,有个员工,4月28日无故没来公司上班,只发了个短信说要请假,之后一直电话联系不上,之后23天旷工没来,已经按照除名处理了,直到5月21日他来公司问对他的处理意见和4月薪资的问题,我想咨询一下他的4月的工资是否可以不予发放?劳动法有没有相关规定?(注:他是业务部门的,由于他的行为,也是给部门工作造成了一定不便和损失)
应当发放;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向其主张
各位律师:
我刚才咨询的问题可能说的不太清楚,我再详细说一下,我遇到这个情况,有个员工,4月28日无故没来公司上班,只发了个短信说要请假,之后一直电话联系不上,之后23天旷工没来,已经按照除名处理了,直到5月21日他来公司问对他的处理意见和4月薪资的问题,我想咨询一下他的4月的工资是否可以不予发放?劳动法有没有相关规定?(注:他是业务部门的,由于他的行为,也是给部门工作造成了一定不便和损失)
应当发放;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向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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