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提前30日,单位要再扣我的协议书一个月,我该怎么立刻给它拿回来,是申请仲裁吗?
律师您好。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1月份与某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之后因为学校里也没有什么事情了比较空闲,加上单位需要,就去上班了。开始单位说是实习,给每月1000的实习工资,后来我提出法律规定实习期和试用期是合在一起的,我6月份毕业报到后是否就可以直接转正?单位为了减少劳动力成本,就改口说那现在只能退一格按勤工俭学了。现在我已经上班近三个月了,但想与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想请教一下:
1,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我是否有权利立刻从单位拿回我的就业协议书第一联(甲方即就业单位留存)并立刻走人?
2,劳动合同签定后的辞职必须提前30日,我这种就业协议是否也是呢?
3,如果不是提前30日,单位要再扣我的协议书一个月,我该怎么立刻给它拿回来?是申请仲裁吗?
十分感谢!
1、是有权利立刻从单位拿回我的就业协议书第一联(甲方即就业单位留存)并立刻走人;
2、劳动合同签定后的辞职必须提前30日,你这种就业协议也是一样;
3、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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