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我是03年离婚,小孩为父亲扶养,我于05年嫁到外地,当时离婚协议写的探视权没有明确具体时间,由于我的原因一年也就是回去探亲一次,我就打电话给他父亲说假期就算是我的探视时间,我把儿子带到我所生活的地方,他父亲不理会。我想向法院起诉明确我的探视时间。请问,293.html" class="superseo">1,法院会支持我吗?2,法院要多久才能受理?3,我人现在不在本地,是否可以让朋友帮我递交起诉书?谢谢!
位律师回复
会支持你的的探视权可以让你的朋友递交法院受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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