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吗,能回答得具体点吗?
我是一名怀有2个月身孕的孕妇,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从事文职工作。在06年2月我已产下一个男孩,因婆家要求再生一胎,现在怀的这个小孩是不在计划生育范围内,没有准生证的。
1、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还可以向公司申请产假吗?
2、另外,再过2个月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就到期了,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吗?
能回答得具体点吗?
你好!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咨询委托:1331620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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