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厂方是否应该给我发放这3000元,如果不给我发,我该怎么办?
律师们您们好:我是在广东东莞一家小型台资厂上班,07年5月份结婚,年底怀孕,现有5个月身孕,因工厂环境噪音太大,(以前是在大办公室上班任采购职位,无噪音,08年元月被调到资材部车间办公室管理仓库,机械噪音很大)我有要求厂方给我换个工作环境遭到拒绝,我于08年3月31号提出辞职,到期日期为4月30号,厂方已批。06年底我在大办公室做采购时与公司签了一个3年期保密协议,协议中规定:厂方在协议规定期内每年的4月和9月支付3000元的保密金,现在4月25号应该给我发放3000元(07年7月12月的)的保密金,我想问,厂方是否应该给我发放这3000元,如果不给我发,我该怎么办?谢谢!
位律师回复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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