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对她没有约束力,自己应该享有继承的权利,请问,妹妹是否应该继承她的那部分,还是按协议来操作?

协议对她没有约束力,自己应该享有继承的权利,请问,妹妹是否应该继承她的那部分,还是按协议来操作?,第1张

一个老宅,父母与三个兄妹,当初分家时定下协议,二个哥哥各一半,妹妹没有份,三人签下协议,但是按照民俗,女儿无权在协议上写名字,是女婿签的字(女婿的名字),后来老人过世,分家产时,两哥哥称以前分过家了,妹妹没有份,可是妹妹说,当初协议根本没有自己的签字,协议对她没有约束力自己应该享有继承的权利
请问,妹妹是否应该继承她的那部分,还是按协议来操作?
需要指出的是,当初的分家协议并不是遗嘱,而是农村里的″分树纸″,指家里哪些房子是老大的,哪些房子是老二的,女儿是嫁出去的,所以没有,三方签字表示认可,但房子的产权依然是老人名下。老人过世没有遗嘱。

位律师回复

房子是父母的,他们生前已处分给两个儿子了,所以不涉及继承,该房不能作为二老的遗产来继承,只能按协议办。如果有证据表明女儿是知道该协议的,其夫的行为是代理行为,其夫的签名就代表了女儿的签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协议对她没有约束力,自己应该享有继承的权利,请问,妹妹是否应该继承她的那部分,还是按协议来操作?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