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增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办理程序怎样,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要“增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办理程序怎样,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第1张

我岳父家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还有岳母,三个子女都成家了。(有两套房子)两个女儿非常孝顺(儿子还可以),两个女儿没有正式工作,岳父又得了食道癌,自己知道时间不久。想把两套房子留给两个女儿,前一个问题已经知道,岳父可以将财产“增与”女儿。请问要“增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办理程序怎样,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谢谢

位律师回复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
①申请书;
②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
③原房地产产权证;
④赠与书及公证书;
⑤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对我的答复满意,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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