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闹离婚了,他的转业费算不算公共财产,我怎样才能拿到属于我的那部份?
我老公2006年转业的,他因外面有女人并生育一小孩,因此他把转业费转移了,对我家庭更是断绝一切经济来源。现在他闹离婚了,他的转业费算不算公共财产?我怎样才能拿到属于我的那部份?
位律师回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的规定,你丈夫因退伍而获得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按照上述规定拿到属于你的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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