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第1张

律师你好:我是原国营企业下刚职工,97年企业停产后我就离厂,97-2007年12月31日全场职工都在外打工,现在厂里改制卖断工龄,97-2007年期间厂里不给算工龄也不给交养老保险这合法吗?现在劳动法咋规定?适用何法律,谢谢。

位律师回复

不合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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