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题(3月13日)

200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题(3月13日),第1张

200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题(3月13日),第2张

单选题

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3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
A、要约撤回
B、要约撤销
C、要约生效
D、要约失效

正确答案: A
知识点:要约的撤回
答案解析:
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要约,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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