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现在如果我签了2008年的新合同,又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我从2005年8月进了一家模具厂,公司规模不大,几十名员工吧.从进公司开始一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工作时间:一直以来都是28天制,每天上8.5小时,晚上还要加班一个半小时,没有加班费。现在,公司即将于我们签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公司想把我们的工龄消除掉,却又不想补钱.请问各位:现在如果我不签2008年的新合同,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现在如果我签了2008年的新合同,又应该得到什么补偿?补偿又是如何计算的呢!
请各位指点一下!
如果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或购买社保,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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