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我公公婆婆给她买的一间,可是当时买的时候就写了她的名字,可以追讨回来吗?
律师,您好!我丈夫的爸爸是有一子一女,名下没有房产,我想问一下,现在公公70多岁了,生活上需要照顾,一直是住在我们的见,而他的女儿对他置之不理,可以告她吗?
可以让子女各赡养半年吗?
他的女儿名下房产有几间,其中有我公公婆婆给她买的一间,可是当时买的时候就写了她的名字,可以追讨回来吗?
她现在住的是3房一厅的房子,足够地方安置爸爸的,希望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子女不赡养父母的,父母可起诉子女要求支付赡养费.虽然女儿有房产可以安置父母,但双方如果关系不好,住在一起对父母来说也是一种折磨,因此,最好还是由女儿负担一半抚养费,由你们夫妇照顾生活更妥.本律师QQ号:532647476,欢迎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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