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药费已经报销完毕,现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想请问我可以得到的赔偿金具体数目?
06年在苏州新区某单位因工受伤,后被劳动部门判为工伤,当年经苏州劳动委员会鉴定为玖级。期间药费已经报销完毕。现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想请问我可以得到的赔偿金具体数目。本人,男,28点3周岁。谢谢!
位律师回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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