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我们是经常出差的,比如说早上八点上班,到晚上八点回来打卡,只算了2个小时加班,这样算合理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一 下:我们公司老板原来是有一个厂的,是三来一补企业,我们一直在那个厂做了三四年,后来老板又开了一个厂是 外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的香港公司是独资企业的股东,他就把我们大部分人调过去做事,但没有签入职书,出粮就转在了外资厂出了,也是签过一年的合同,但是我们每天都是在二个厂串来串去上班的,还有我们原来三来一补的厂证也有保存下来,也办了外资厂的厂证,请问一下,我们现在的工龄应如何算,老板一直都没有为我们买过社保,还有我们是经常出差的,比如说早上八点上班,到晚上八点回来打卡,只算了2个小时加班,这样算合理吗?老板这样做有没有违法,谢谢各位律师。
位律师回复不合理,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工龄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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