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4年8月进厂,公司办理交社保\失业保险。公司与个人各承担一半。请问:公司违法吗?
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立即离职吗?
这样能得到经济补偿金与工资吗?
位律师回复
1、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2、社会保险方面的缴费比例各地有差别,但差别不太大;
3、你可以立即离职;
4、应当得到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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