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日报社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9月2日前报名
因事业发展需要,宜春日报社拟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热忱欢迎有志于新闻事业的同志踊跃报名。
一、报考条件
1、热爱党的新闻事业,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新闻理论和政策水平。
2、具有四年以上报社(具有国内统一刊号报纸)采编工作经历,持有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证或记者证。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1968年 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新闻系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3年 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考工作岗位编辑、记者13名。三、考试录用办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
1、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新闻业务知识及新闻采写。时间 9月 7日上午 9:00— 11:30,地点:宜春日报社七楼会议室。
具有新闻系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免试。
对2004年以来获得省以上新闻作品奖,县以上党委、政府及县处级部门各项奖励的以及具有美术设计和经营专长的特殊人才在笔试成绩上给予适当加分(每人加分不超过20分)。
2、面试:按招聘岗位数 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除笔试免试者外,其余人员按笔试成绩与加分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格检查:按笔试成绩及加分占 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笔试免试者面试成绩按10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 1 1的比例确定。
4、组织考察。
5、确定录用名单并公示。
6、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08年 8月26日— 9月 2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宜春日报社办公室。
联系人:赵必福、涂冰
联系电话:0795-3224508
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证或记者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报社工作时间的相关证明、获奖证书。另带好 2张免冠正面 1寸彩照。
4、收取报名费100元。
五、录用人员待遇一经录用并试用合格,办理调动(录用)手续,予以上编。
宜春市委组织部
宜春日报社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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