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合同的有关知识
它是租船人和船东就租用整船或部分舱位的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协议。以程租船合同为例,其内容除船东和租船人名称外,通常对船名、船旗、承运货物名称和数量、装卸港口、受载日期、运费和装卸率、 滞期、速遣费等作出规定。
(1)运费(Freight):是船方提供运输服务的报酬。可采用运费率,即按货物单位重量或体积若干金额计费;也可按整船定一个总值(Lumpsum Freight)即所谓 "包干运费"。
(2)装卸费用:租船合同对于装卸费负担的划分有以下四种:
①船方负责装卸费(Gross/Berth Terms),又可称为班轮条件(Liner Terms),费用划分一般以船边为界。
②船方不负担装卸费(FIO,Free In and Out)。
③船方管装不管卸(FO)。
④船方管卸不管装(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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