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没有证据,您说我该怎么办,劳动仲裁的时效也已经过了,我还能申请吗?
我是去年7月底辞职的,当时老板让我递交了辞职申请书,我也交了,过了两三天就离职了,走的时候老板说让我先走,什么事情过阶段再说,等我去要我的三险,他让我用一年的工资换。说合同上写的。
我当时是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我就干了一年,好象签的是2004年那个版本的劳动合同,因为我手里没有自己的那份劳动合同,也不清楚赔偿责任,我当时签的时候有点印象说违约要赔偿一年的工资,但不是手写的,我也记不太清了,不知道如果有那一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我去要我自己的那份劳动合同,老板不给我,也不给我看,半年过去了,我什么也没要回来。
昨天谈的他让我给他4000元钱,还有6000元让我给他打欠条。我觉得我没有赔偿责任,因为我没有经过培训,我也没有到相同企业工作,也涉及不到保密协议等等。
当时他同意我离职了,但是我没有证据。您说我该怎么办?劳动仲裁的时效也已经过了,我还能申请吗?期待您的回复!
你可以和老板谈的时候取得录音证据,然后到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机关不予受理,让仲裁机关出不受理裁定,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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