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上诉了吗?
我父亲和邻居同住一个院子,因为邻居家养了一条狗,经常吵的人休息不好,于是我父亲就敲邻居的门叫他们管好狗以免影响别人休息,当时是晚上9点多,邻居家只有女方在,她没有开门,只是说知道了。过了几天,邻居家男人回来,到我们家吵闹,说他不在家时候我父亲敲了他家门,我父母就和他讲道理,让他别胡骂了,结果在争吵中对方把我父亲推倒了,造成我父亲右腿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我父亲71岁了),已在医院手术治疗。当晚就报了案,派出所调查后说先让我们自费治疗,到现在法医鉴定还没有出来(已经20天了),我方住院共花去医疗费16000元,派出所警察说最好通过调解解决,说对方是外来务工人员,要的多了别跑了,在说是双方争吵中无意推倒的,不是故意殴打所致,还说打官司非常麻烦等等,对方出事后态度非常恶劣,为了躲避赔偿,女方四处造谣说我父亲要非礼她才造成的,非常令人气愤。
请问我方可否要求对方全额赔偿医疗费以及其他护理费、营养费,还有老人手术后留下后遗症等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上诉了吗?
还有相应的资料病历,法医鉴定等要准备,其他票据
可以起诉。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还可以要求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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