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社会保障局发放退休金,请问我姐可享受提高5%工资?
我姐黄某于2003年8月退休(属非财政拨款的企业单位),由社会保障局发放退休金,请问我姐可享受提高5%工资。
位律师回复你所说的“工资”应当是退休后的养老金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精神,你姐当然享有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待遇。附:《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网址:因本网站不能粘贴网址,你就到“百度”等搜索引擎搜寻上述标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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