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因为工作了5年,赔训费我就不用拿了,但工资就当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请问一下?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工作了5年了,没签劳动合同。每周只休息两天,工作说是八小时,但每周有两天的值班时间,值班时每天工作为13小时,且那八小时外没有工资。节假日上班,都是按平时工资算的。最近我觉得特累,请了一个周假,后来就没去,总共算是一月没去上班了,一月后我去辞职了。在工作期间,送出外出培训两次,当时是公司没人了,才让我去的,现在我辞职,去要工资,说我是自动离职,要赔偿损失,两个月的工资一分也不给了,说因为工作了5年,赔训费我就不用拿了,但工资就当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请问一下,公司这样做违不违法啊。
公司的做法严重违法劳动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结清工资以及近两年内未支付或未按法定的加班费产生的差额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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