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合同与新法不符.)是否08年后入职人员均需按新法执行,无论地方法规是否出台?
今天董事长来单位找新人谈了,结果是原合同继续使用,在北京市出台新的合同时公司才更换合同,所以今天签了试用期合同,但那合同中没有明示薪金,而且有三天培训(但入职后公司未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且如果培训考核后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辞退员工的,无七日薪金.这种情况下如果想离开公司,是否可以拿到已工作日的工资?我已经来了有四天了.
董事长说公司现在就按原合同执行是否正确?(此合同与新法不符.)是否08年后入职人员均需按新法执行,无论地方法规是否出台?
可以拿到已工作日的工资公司可以仍用原来的合同,但是合同内容不得和法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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