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是没实际行动,我感觉好上当受骗,请问这样算不算诈骗行为,公司算不算触法了?
我是07年1月2号进的现在这家刚开业的马来西亚企业,当时觉得该公司很有发展前景,所以辞退了比现在收入还高的工作进了这家公司。当时进厂前谈好的待遇是试用期内2300;加班费按2300来算,试用期后底薪加至2800;并包吃住,还有厂车接送上下班,可我干了1年了设备也帮它运作起来了,人才也帮他培训出来了,都没有给我的底薪加上,而且加班费是按1000来计算,也没什么厂车接送上下班,中间我找过领导谈过几次他总是说下个月或下个星期给你回复,可就是没实际行动,我感觉好上当受骗,请问这样算不算诈骗行为,公司算不算触法了。我该如何向公司讨回公道。
位律师回复你没有合同的话就不好说清楚。如有劳动合同,且合同上有你说的条件,就可以合同的约定进行仲裁。当然,关于加班费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你也可以要求按2300的基数进行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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