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签名的送货单我们可以不可以不用支付,供货方有没有权利到我们这里来要此款?
我们村旧村改造,3户人家一起造房子,工程材料由3户人家一起平摊,我和另一户的工程材料款都已经付清。但是其中有一户,他欠来的工程材料(钢筋)款3万元未付,材料送货单上是他的签名,但我们对于工程材料款如何支付并没有具体的书面约定,只是把所有的费用算出来,然后哪些费用由谁去付清(大家口头说了一下)。现在此人不去付那3万元材料款,他说我们2个没有给他,他说他用不了3万的工程材料(钢筋)款,只肯付清他自己造房子用的1万元。请问,是他签名的送货单我们可以不可以不用支付,供货方有没有权利到我们这里来要此款?
位律师回复比较复杂,一般情况是按照你们的约定。如何是你们合伙建房,材料用于三家,虽然是他一个人签字,你们也有还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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