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以随时看孩子,但她不同意,现在我想通过法律解决,所以想如果要法院判,又会是个什么结果?
我是名军人,因长期与妻子分居,现已分居1年多,目前想彻底办理离婚,但女方要求每月支付1000元的孩子抚养费用(不含学费、医疗费),并且在婚前有共同财产10万元,女方现在说没有,想请问,这个1000元的孩子抚养费用合理吗?另一种,我想女方提出,孩子的抚养权交给我,不需要她出任何费用,也可以随时看孩子,但她不同意,现在我想通过法律解决,所以想如果要法院判,又会是个什么结果?
位律师回复 重婚,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对方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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