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我该怎么办,请求劳动仲裁吗,3,如果需要劳动仲裁或上法庭,要收集什么证据?
新劳动合同法中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1。请问这条如何解释?继续有效是指所有条款都有效吗?我们公司的劳动合 同中就有提前解除合同5万元违约金的条款,这条继续有效吗?现好像说法不一,有说继续有效的,也有说还要按照以前的合同履行。不知天津的法规怎样规定的?
2。我们这个公司很不好办事,如果公司拒不解除合同就连新单位也无法接收,到时我该怎么办?请求劳动仲裁吗?
3。如果需要劳动仲裁或上法庭,要收集什么证据?我们的合同都在他们那里保存,不给我们!
只要证明了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申请仲裁维护你的权益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