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视为原合同无效,并要求重签,如果老板不重签,是否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是否可以视为原合同无效,并要求重签,如果老板不重签,是否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第1张

我是一玩具厂的职员,我们厂去年与员工签合同时,厂方仅提供了三份空白格式合同(厂方未签署盖章)让我们签完后就上交,合同上的合同期限未填,工资一项填的是690元/月(厂方以填写),但事实上我们的工资在3500元以上,并且合同上交后也没有返还一份给我们。签合同时我们提出过异议,但是老板说合同只是应付劳动局的检查而已,再说不签就得走人(我进厂5年,每年都是如此),无奈我们照签了.
新劳合同动法实施后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是否可以视为原合同无效并要求重签
如果老板不重签,是否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请哪位律师帮手答疑,我们将不胜感激.

位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中可以保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的工资以实发工资为准,经济补偿金也以此为准,本人认为没有重签的必要.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是否可以视为原合同无效,并要求重签,如果老板不重签,是否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