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整理资料:货代考试国贸实务笔记2
第二节
展卖
一、展卖的含义与做法
1、展卖是利用展览会与博览会及其他交易会形式,对商品实行展销结合的一种贸易方式。
展卖的做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将货物通过签约的方式卖断给国外客户,双方是一种买卖关系,由客户在国外举办或参加展览会。货价有所优惠,货款可展览会后或定期结算。另一种方式是由双方合作,展卖的货物所有权不变,展品出售的价格,由货主决定。国外承担运输、保险、劳务及其他费用,货物出售后收取一定手续费作补偿。
二、展卖的特点及其优越性
展卖的特点,主要是是把出口商品的展览和推销有机地结合起来,边展边销,以销为主。其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 有利于宣传出口商品,扩大影响,招揽潜在买主,促进交易。
(2) 有利于建立和发展客户关系,扩大销售地区和范围。
(3) 有利于开展市场调研,听取消费者意见,改进产品销售,增强出口竞争能力。
本章小结
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方式,有别于一般出口销售方式和销售代理方式。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受托关系,货物先出口,后成交。寄售方式无论对寄售人、代销人和买方都具有一定的益处。寄售协议属信托合同性质,寄售协议中应明确当事人双方关系、价格、代销责任、风险、费用负担及货款的交付等问题。
展卖是利用展览会和博览会及其他交易形式,对商品实行展、销结合的一种贸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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