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辅导:公司法律制度(2)
单项选择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有( )。
A.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B.检查公司财务
C.要求董事和经理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D.监督董事、经理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
答案:ABCD
2. 1999年8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
B. 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 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答案:C
3、1997年4月15日,甲有限责任公司在年检过程中被其登记主管机关认定为B级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甲公司在该年年检后的下列行为,属于禁止的行为有( )。
A.在原经营范围内继续经营
B.与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W有限责任公司
C.根据经营需要,办理增加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D. 根据经营需要,办理设立分公司的变更登记
答案:BCD
4、某国有企业的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4亿元,现该企业对外投资为人民币1.2亿元。其再次对外投资的数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亿元。
A. 3.2
B. 2.64
C. 2
D. 1.36
答案:C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应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该法定期限为( )。
A.公司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
B.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
C.合并各方只管部门批准之日起10日内
D.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10日内
答案:A
6、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 )。
A. 3月31日
B. 4月30日
C. 5月31日
D. 6月30日
答案:B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不按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并可处( )的罚款。
A.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B. 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C.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 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答案:C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有( )。
A.国家公务员
B.本公司监事
C.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D.本公司经理
答案:AB
9、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有( )。
A.代表1/4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
B.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
C.1/3以上的董事
D.1/3以上的监事
答案:ACD
10、下各项,哪些是任何公司在设立时都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A.必须有发起人
B.必须有资本
C.必须制定公司章程
D.必须在登记前报经审批
11、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设监事会?
A、公司规模较小 B、股东人数较少
C、国有独资公司 D、国有控股公司
答案:ABC
12、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经理应承担的职责的是( )。
A.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B.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C.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
D.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答案:ABCD
13、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洛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财产的哪一部分?
A.利润 B.资本公积金
C.盈余公积金 D.法定公益金
答案:B
1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具有( )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A.3
B.5
C.8
D.10
答案:C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具有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15、破产企业财产的分配方案由( )提出。
A.清算组
B.债权人会议
C.职工代表大会
D.人民法院
答案:A
清算组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依法提出并执行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
16、甲、乙、丙于1997年3月出资设立东海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1999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被依法宣告破产。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公司法》规定,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B.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D.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答案:B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是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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