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老板想要回房子是否合理,这个字该由谁签才合法,我们有权拒绝老板索要房子或是拆迁补偿款吗?
1。我们现居住的房子是爸爸单位分配的房子,当时签订做满一定年限房子无偿奉送,但因所签署的单位解散迁离了原场地在别处重新开办 ,单位名字也更改了,爸爸也因原单位的不存在而无法继续工作下去,请问合同还有效吗?目前房产归谁?现在房产证在我们手里,但土地证是集体的,在原老板手里
2。目前涉及到拆迁,在房产登记处的名字是爸爸的,原老板想要回房子是否合理?这个字该由谁签才合法?我们有权拒绝老板索要房子或是拆迁补偿款吗?
房产证如果是你父亲的,那么现在就是你父亲的,集体土地可能牵涉到转让时要交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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