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我们结婚前由我丈夫的父亲给盖的,当时也没有任何关于房屋的协议,)八岁的男孩儿应该判给谁?
我和丈夫结婚9年,有一个8岁的男孩子,因丈夫感觉感情不合要求离婚,我不同意离,如果丈夫起诉到法院,房屋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有权分割吗?(房屋是我们结婚前由我丈夫的父亲给盖的,当时也没有任何关于房屋的协议。)八岁的男孩儿应该判给谁?(丈夫修家电,我没工作)。希望能给分析得细一点儿,谢谢!
位律师回复房屋应该属于他的婚前财产,至于孩子要看有利于子女的教育、生长来决定孩子的抚养问题,不以有没有工作来定。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