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合同法在08年1月1号也执行了,那么给予经济补偿金又是做了怎样的规定呢,两部法律都有效吗?
你好,
我有个朋友在一家公司里做了有7到8年了,可是公司是在12月25号通知她本人,不再续签合同。 她的合同到期日在08年1月1日,她本人表示要给予经济补偿,那么请问此公司有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就裁员呢? 她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新的合同法在08年1月1号也执行了,那么给予经济补偿金又是做了怎样的规定呢?两部法律都有效吗?
你朋友的情形,最多是能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有需要,请联系我,我愿意为你们提供咨询意见或其他法律帮助,13564317472,63026372*116若需面谈,我所地址在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788号飞纶商务中心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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