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当天的工资,我不想在这里干了,但是想把这两年来,公司欠我的加班费要回来,请问我该怎么做?
我们公司是一间私人小单位,规定的正常上下班时间是早10:00——晚18:00,我在这已经两年了,每天基本都要加班到晚上10点,周末也要加班,公司却不给任何加班费,偶尔还要通宵加班,第二天还是得上班,等于是连续两天一宿,公司没有任何说法,如果第二天不去,还要算请假,扣除当天的工资。我不想在这里干了,但是想把这两年来,公司欠我的加班费要回来,请问我该怎么做?
位律师回复你好,如果你要加班费,首先要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工作证等;另外还得收集你曾经加过班的证据,如考勤表、记录等;另外如在北京关于加班事实的证据是否由劳动者提供北京的各级法院或劳动仲裁委有不同的认定,所以你尽可能收集更多的证据,另外别过仲裁时效。北京律师:徐阳15801353601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