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要公司補交8年一直拖欠的养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呢,還有那方面的注意事項嗎?
您好,我是一名國有企業的在職人員,目前,我公司在全國擁有大約3萬多員工,公司決定在新勞動法實施之前裁員3000人,公司首先要從我們這些駐外銷售人員“開刀”,目前我在該公司已經就職8年左右,在這之前,我只和公司在1999年的時候簽定了勞動合同,之後就再也沒有簽定過任何的合同,公司也一直沒有給我交納养勞保險以及醫療保險,我想咨詢一下,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補償?是否可以要公司補交8年一直拖欠的养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呢?還有那方面的注意事項嗎?
位律师回复公司在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以前大规模裁员,目的就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公司的做法.你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你与单位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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