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简单单话保险:公众责任险

简简单单话保险:公众责任险,第1张

简简单单话保险:公众责任险,第2张

镜头一:中国某市一个三宾馆,一位中国客人在出一楼大厅时,一头撞到了玻璃门上,顿时额头上撞起了一个大包。客人的第一反应是感觉很尴尬、很丢人,红着脸走了出宾馆的大门。
  镜头一:同样是在这个三宾馆,一位美国客人出一楼大厅时,也是一头撞到了玻璃门上并在额头上撞起了一个包。这位客人回过神后的第一反应是查看玻璃门上是否有任何图案、文字等警示性标志,在确认并没有相关的警示标志之后,他第一时间找到大堂经理,提出索赔。最终,经过协商,宾馆对这位客人给予了适当赔偿。
  实际上,这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公众责任案例。因为在这一案例中,宾馆未在玻璃门上贴警示标志是造成客人撞伤额头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一旦客人以此为由提出索赔,宾馆是应当给予赔偿的。而公众责任险实际上所承保的就是类似的民事法律责任。简单地说就是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购买公众责任险,将本来应当由自己承担的公众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来赔偿,从而保障企业经营的稳定。
  也许大家都会注意到,在麦当劳、肯德基等快餐厅消费时,经常可以发现这样一些细节:热饮杯口或薯条袋口会有警示“防烫”的标记,而拖洗未干的地板上也会竖一块牌子提示“防滑”,甚至擦得透明的玻璃门窗也会贴上花纹、字迹作提示,国内一些管理较规范的营业场所也都有类似的提示,设置这些提示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范公众责任风险,避免顾客不小心撞上发生意外。实际上,公众责任是非常普遍的,存在于经营场所的每一个细微环节之中。也可以这么说:只要是公众场合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公众责任隐患:如儿童游乐设施里玩耍,经常会发生的一些磕、碰、刮、挤等事故;在餐馆就餐时,食客不小心被滚烫的菜汤烫伤;在洗浴中心洗澡时不慎跌倒受伤;到商场购物时被玻璃门划伤……如果经营单位没有这些风险隐患进行告知和提示,顾客发生意外时经营者就要负相应的民事责任。经营者经常会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有时甚至会严重影响到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及正常的经营活动。而实际上,经营者完全可以通过购买“公众责任险”将部分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名词解释——
  简单地讲,公众责任保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从事所保业务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疾病、残疾、死亡)和财产损害或灭失,依法应由生产、经营管理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种民事赔偿责任可以是侵权责任造成的,也可以是合同(契约)责任造成的。此外,公众责任保险还可以承保因妨碍通行、阻塞道路、失去舒适环境和非法侵人等原因造成的第三者责任。公众责任保险所承保的公众责任有两个特征,一是致害人所损害的对象不是事先特定的某个人;二是损害行为是对社会大众利益的损害。
  适用范围——
  公众责任险的适用范围极其广泛,既可以承保不同行业的企业和团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也可以承保家庭或个人纯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一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均可为其经营的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公园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投保该险种。
  险种责任——
  保险公司在公众责任保险中主要承担两部分责任:一是在被保险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二是在责任事故发生后,如果引起法律诉讼,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相关诉讼费支付责任。
  市场现状——
  目前,公众责任险在整个保险市场年投保率还不是很高,一方面是因为国民对公众责任事故往往缺乏足够的维权和索赔意识,发生民事损害纠纷时,一些受害者不知道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自认倒霉”,放弃索赔;另一方面,经营者对自己应承担的社会公众责任也缺乏清晰的认识,对经营过程中潜在的公众民事责任风险缺少准确判断,对公众责任险的转嫁责任风险的功能更是缺乏了解。加之公众责任事故的发生率并不高,大部分公众场所业主存在侥幸心理,有些宁可独自承担风险,也不愿因投保而增加经营“成本”。
  都邦保险提示: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公众责任事故的索赔率一定会逐步提高。因此,为了确保经营单位的经营效益与稳定,经营单位应当学会运用保险管理风险和转嫁风险的保障机制和手段来转移风险,从而避免一旦出现大的公众场所事故对经营单位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保障经营的持续与稳定。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简简单单话保险:公众责任险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