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否算加班,是否有加班费,2,每周只休周日周六是否算加班?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在一家合资公司工作,应该属于销售人员,公司给的正式名称是市场执行主任。签订的合同是不定时工作制。
请问在新合同法实行后:
1。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为8:30-18:00中午12:00-13:30休息,但是每日加班基本上都超过1小时,经常下班后要求开会或者延长开会时间到下班后,然后再处理日常工作至19:00或者更晚。这是否算加班?是否有加班费?
2。每周只休周日周六是否算加班?
3。公司规定每天上班时间8:30-18:00,周一至周六上班,早退迟到罚款是否与不定时工作制相冲突
4。不定时工作制对每周(每月,每季度等等)上班时间总量是否有规定
5。如不定时工作制与本工作不适用与公司协商不下的情况,应该提交劳动仲裁还是提交法院
1、有
2、算
3、冲突4有5先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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