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是修改伪造的》我要求支付14的工资以及1个月的补偿能实现吗?
1、本人是12月10号拿到11月份的工资,当天被突击辞退14号被迫办理离职手续的。现在12月的工资以及赔偿金都没有到位就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企业不想支付补偿金,所以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比如旷工的材料是在本人离职手续办理以后发生的,明明是辞退员工的材料被修改复印以后变成了本人自动离开的。
2、现在我手上有合同一份,14号离职手续复印件1份(原件3份在3个部门那里),12月份的班次表以及从9月份以来每天都写的工作笔记。 《 单位没有本人的辞职书,旷工材料的时间也是离职以后的,真正的辞退员工材料原件只有一份在单位那里,复印件是修改伪造的》我要求支付14的工资以及1个月的补偿能实现吗?
“支付14的工资”?看不明白。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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