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他们家根本就没有经济来源养活我宝宝,请问我这样可以得到我的宝宝吗?
我和我老公是07年6月16日结婚的,是因为我怀孕才要结婚的,当时他们家人都要我把宝宝打掉我家里人不让我就生了下来,当时我怀孕的时候他打过我好几次,我把宝宝生下来以后还是做月子的时候有被他打过2次,做完月子后月打了一 次,我每次被打大多是被他妈妈惹起来的,现在他有说要和我离婚,我也愿意但是我想得到我宝宝,因为我宝宝是我迫腹产下来的我不打算生第2个。
还有就是我们当时打不到结婚证,因为他是86年1月份的我是87年10月份的,我现在也没有给我宝宝喝母乳,还有他们家根本就没有经济来源养活我宝宝!请问我这样可以得到我的宝宝吗?
属于同居关系,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由法院依据有益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还在哺乳期,一般会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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