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就不了了知,后来我们又去公司找过几次,都被公司领导以各种理由推脱.类似这样的事情我们该处理?
07年8月我弟弟和朋友在一起喝酒,中场因拌嘴被同事用酒瓶杂伤,导致脸部缝18针,通过法医鉴定为轻伤,医疗和误工费用近万.事后该同事逃逸.公司说帮解决,因为当事人双方家长未达成协议,事情就不了了知,后来我们又去公司找过几次,都被公司领导以各种理由推脱.类似这样的事情我们该处理?
位律师回复首先应区公安机关报案。其已构成刑事犯罪,从你叙述情形看,伤人者的伤人行为与其履行职务无关联,如此与公司无直接法律联系,建议对伤人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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