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们那份没有章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改,他们应该全给扣除吗,我那份在法律上有效吗?
我是网通的的一名员工,2005年12月份跟网通签合同,一式两份,签合同时网通公司没有盖章只有我们签的字,当时人力资源部主任说无效,合同上说的很清楚合同期限2年,如果离职违约今2000元,如果期满一年按50%扣。
今年我10月份辞职。去办理手续主任说我们有补助金每年780,2005-2007年共2340元。他们说我违约2340元全扣除,我问他们合同没有章不是无效吗?那个主任说盖上章就有效,可我们那份没有章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改?他们应该全给扣除吗?我那份在法律上有效吗?麻烦好心的律师帮帮我。谢谢。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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