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很亏,也很不服气,因为我一直都在做护士,能告诉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算这几年的工龄呢?
你好!
我是一名护士,于2001年从外地的医院离职后,来到上海一家二级医院做临时护士(他们称为外劳务),今年的八月份转为人事代理,并开始缴纳四金。但院方人事部门告诉我,临时用工期间因没有缴纳四金,不算工龄,请问我的工龄应该怎么算呢?他们这么合法吗?
这么多年的时间如果不算工龄,我觉得很亏,也很不服气,因为我一直都在做护士,能告诉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算这几年的工龄呢?请帮帮我吧!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计算工龄.单位做法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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