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08年以后申请仲裁是按照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解决这8年来的劳动争议?
律师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下。我妈妈在一个单位从1999年一直工作到现在,因为我妈妈是农村户 口并且是临时工。单位8年多来没有给交养老保险,他们单位的正式工(我妈妈的单位是事业单位),每个月的工资都是1000多,而我妈妈8年来的工资一直都是低于我们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每个月都是上30天班没有节假日,从来也没有给过加班费
我想咨询就是说:
1,这8年来的加班费能要回来吗?还有我妈妈有没有权利享受和正式工一样的福利待遇。然后按正常工资标准补回这8年的单位拖欠的工资和加班费。还是说。我只能要回来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差额加上加班费。
2,农村户 口能不能要求他们单位给补交这8年来的社会保险。
现在我妈妈只留有07年10月以后的工资条。以前的工资条都没有了,不能举证。那么,不能举证的部分能要回来吗?
十分感谢律师给我答复!
我还想咨询的是:现在马上就08年了,我妈妈是一直都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如果08年以后申请仲裁是按照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解决这8年来的劳动争议?还是08年以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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