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种种原因本人不想在B公司工作,本人劳动关系在A公司但工资由B公司发放,请问我该怎么办?
本人03年与A公司(外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至今,期间曾经两次出国培训并切签订培训合同。合同中规定本人必须为A公司服务到2010年,如违约要赔偿A公司培训费用。由于A公司在华投资已满5年各种优惠政策被取消,于是A公司又在16公里外的保税区内新成立了B公司,并于今年下半年将大部分业务转入B公司。本人同时被调到B公司工作,由于种种原因本人不想在B公司工作。本人劳动关系在A公司但工资由B公司发放,请问我该怎么办?
位律师回复应当依据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决定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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