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分家单中所写的拆迁费在当时指的就是补偿费,当时的政策就是给房,请问我能通过法律得到什么?
您好,我的房屋94年建成,建在继父家的院前,现属于一户两院,02年母亲身故前和继父给我们兄弟俩分家。
分家单中写道“前院产权归我所有,如果遇拆迁按两户给拆迁费,兄弟俩个各一份,如给一户拆迁费,归王雪峰(我第)所有。”
现在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的继父与开发商签了字,得到两套楼房和30万元。
他说是按一户给的,意思是说我什么也没有。
但是分家单中所写的拆迁费在当时指的就是补偿费,当时的政策就是给房,请问我能通过法律得到什么?谢谢
分家单都有谁的签字?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