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厘米,是1990年7月1日试行的,现在的法律到底按那个标准啊?
谢谢刘律师!我在″面部轻伤鉴定″网页中,看到面部轻伤3级是4.5厘米,是2006年1月26日。而在″人体轻伤鉴定″里面的面部轻伤是3.5厘米,是1990年7月1日试行的。现在的法律到底按那个标准啊?!盼回音!
位律师回复以公安部的"人身轻伤鉴定标准"执行.
谢谢刘律师!我在″面部轻伤鉴定″网页中,看到面部轻伤3级是4.5厘米,是2006年1月26日。而在″人体轻伤鉴定″里面的面部轻伤是3.5厘米,是1990年7月1日试行的。现在的法律到底按那个标准啊?!盼回音!
位律师回复以公安部的"人身轻伤鉴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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